第二部分
一名词解释:
商事合伙;有限合伙;隐名合伙;竞业禁止;交易禁止。
破产原因;破产无效行为;破产费用;取回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破产分配。
二简答题
(一)
1、怎样理解票据的无因性特征?
2、怎样行使票据追索权?
(二)
1、怎样理解证券法的三公原则?
2、什么是内幕交易?
(三)
1、保险法律制度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2、简述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的法律意义。
3、保险利益在保险合同中有何法律意义?
三判断题
5、我国的保险法是调整我国境内所有的保险活动的基本法。
6、凡是能够收取保险费的机构都是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7、保险合同是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8、受益人应当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9、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时解除保险合同。
四选择题
(1)以下为F建筑公司破产案件中当事人提出的破产抵销主张。其中哪一项不能合法成立?
A甲工厂主张抵销23万元:"F公司收取我厂141万元预付工程款后,未履行合同即宣告破产;在此之前,我厂有23万元给F公司的结算款,付给的汇票因填写不当被银行退回。"
B乙工厂主张抵销49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前,F公司欠我厂设备货款120万元;F公司曾退回我厂一台质量不合格的机器,其已付价金为49万元,双方达成协议按退货处理。"
C丙公司主张抵销85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187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后,M建材厂将其对F公司的85万元债权转移给我公司,以抵偿其欠我公司的债务。"
D丁公司主张抵销142万元:"我公司欠F公司工程款256万元;在F公司破产宣告前,我公
(2)皇都大酒店于1999年3月2日被宣告破产。在破产程序中提出的下列给付请求,哪些能够成为破产债权?
A某女士于1998年3月被该酒店保安人员殴打致伤,住院治疗8个月,要求赔偿医疗费8730元。
B因该酒店歌舞厅从事色情营业被查处,市公安局于1999年2月26日对其罚款1万元,限7日内缴纳。
C某旅行社与该酒店签订的合同,因酒店被宣告破产而终止,旅行社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18000元。
D该酒店经理以酒店名义借用某公司小轿车一辆供其亲属使用,现该公司要求返还。
(一)
(1)关于汇票的下列说法中,何者为正确?
A收款人可以写全称,也可以写简称或代码。
B票据金额记载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为准。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偿付了F公司所欠的142万元债务。"
C出票人为二人以上签章的,所有签章者对票据记载事项负连带责任。
D票据上记载"交付货物后付款"一类的条件的,条件无效,但票据有效。
(2)票据付款被冒领的,在哪些情况下,付款人仍应对票据权利人承担付款责任?
A付款人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收到失票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诉讼的证明,而于3日期满后向持票人付款。
B付款人在收到挂失止付通知后,误以挂失人为真正权利人,而向挂失人付款。
C在挂失止付前,即期汇票被提示付款,该汇票背书无背书人的签名盖章,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D在挂失止付前,未到期的远期汇票被提示付款,付款人立即向持票人付款。
(3)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哪一个是错误的?
A我国票据法上的本票包括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
B本票的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
C本票无须承兑。
D本票是由出票人本人对持票人付款的票据。
(4)在以下哪些情况下,票据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A汇票被拒绝承兑
B支票被拒绝付款
C汇票付款人死亡
D本票付款人被宣告破产
五案例题
1.
甲、乙、丙三个企业为满足本市包装用纸箱的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发起设立纸箱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签订了发起协议,制定了公司章程,并指定甲企业供销科长张某负责筹建工作。张某即以纸箱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处的名义向市工商局申请筹建登记。获核准后,张某即以公司的名义与该市第三砖瓦厂签订购买红砖的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砖厂分三批供给纸箱公司红砖800万块,每块价格0.12元,合计金额96万元。公司还规定,如果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纸箱公司已正式成立,此合同视为砖厂与纸箱公司签订的协议;如公司尚未成立,由纸箱公司筹建处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合同签订后,前两批红砖按约交付,钱货两讫。在第三批红砖交付到期时,纸箱公司已经成立,王某出任公司总经理。此时,由于市场砖价下跌,王某感觉合同订的价格太高,要求解除合同,但是砖瓦厂不同意,并按期将尚未交付的红压200万块运到指定地点,纸箱公司拒收红砖拒付货款。为此,砖瓦厂对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主张,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张某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时,纸箱公司尚未成立,是正在设立中的公司,不是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人,因此,该合同因主体不合格而无效。
请问:公司的主张正确吗?为什么?
2.
某有限责任公司有9个股东,注册资本4000万,前年以公积金弥补之后仍然亏损600万元,上年税后盈利1200万元,公司股东会在决定如何使用这笔盈利,有股东主张当前各股东都比较缺少资金,建议公司盈利主要用于分红;也有股东建议当前正是房地产经济复苏之际,应当投资建材业,以争取更大的的收益。当时参加股东会的有7个股东,彼此争议不下,遂按公司章程规定的议事规则表决,其中4个股东同意不分红,将公司盈利作为出资投入某建材公司。其余3个股东对股东会决议不服,认为股东会没有按照《公司法》第44条的规定在会议前通知全体股东参加,还有2个股东没有参加股东会,4个股东通过的决议没过股东的半数,因此是无效的。
请问:
1、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有何法律意义?
2、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如何提取公司公积金?
3、有限责任公司的盈利应当如何分配?
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应当如何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如何行使表决权?
5、如果你是该公司的法律顾问,你如何起草有关分配的律师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