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内容及重点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以课程考试大纲为标准,教材共分12章,第1至第4章为总论部分,第5至第9章为公文写作部分,第10到第12章为公文处理部分。总论部分对公文、公文写作、公文体式与行文规范作了系统阐述,是全书的总纲;公文写作部分对机关法定公文和机关其他常用公文文种的写作特点、要求并结合相关例文进行了详细讲解;公文处理部分则对机关的公文处理的原则、方法、办理程序以及整理(立卷)归档等作了深入阐述,理论性、操作性强。各章节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考生应在全面系统学习各章的基础上注意掌握重点章节。次重点章节和一般章节的内容,注意各章节之间的逻辑关系,循序渐进地学习。
课程的重点章节为:
第一章,第一节"公文概述",第二节"公文的特点与作用",第三节"公文的分类与文种"
第二章,第二节"公文写作的特点与要求"
第三章,第一节"公文的体式",第二节"公文的构成要素与文面格式"
第四章,第二节"公文的行文方向与方式",第三节"公文的行文规则"
第五章,第四节"指示、意见"
第六章,第五节"公告、通告、公报",第六节"通知",第七节"通报"
第七章,第八节"报告",第九节"请示",第十节"批复",第十一节"函",第十二节"会议纪要"
第八章,第四节"调查报告"
第九章,第七节"简报类文书"
第十章,第三节"公文处理工作的原则与要求"
第十一章,第二节"收文办理程序",第三节"发文办理程序"
第十二章,第一节"归档文件整理工作概述",第三节"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与要求",第四节"归档文件整理方法与归档"
课程的次重点章节为:
第二章,第一节"公文写作概述",第三节"公文写作的步骤与方法"
第三章,第三节"公文的排版形式与装订要求"
第四章,第一节"公文的行文关系"
第五章,第一节"命令(令)",第二节"议案",第三节"决定、决议"
第七章,第十三节"条例、规定"
第八章,第一节"规章类文书",第二节"计划类文书",第三节"总结
第九章,第五节"讲话类文书",第六节"记录类文书",第八节"建议类文书"
第十章,第一节"公文处理工作概述"
第十二章,第二节"归档文件整理(立卷)工作的组织"
课程的一般章节为:
第二章,第四节"公文写作人员的修养"
第三章"公文的体式与稿本"的第四节"公文的稿本"
第十章,第二节"公文处理工作的任务与组织"
第十一章"公文办理程序"的第一节"公文办理程序概述"
二、考试命题的原则
(一)命题标准
"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是秘书专业(专科)开设的一门专业必考课程。命题标准参照全日制普通高校同专业、同层次、同课程的专科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在题量上保证中等水平的考生能够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完成全部试题的回答,并有适当的时间对答案进行检查。
(二)考试依据和范围
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2003年11月颁布的《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以下简称大纲)为依据,以《公文写作与处理(2004年版)》(饶士奇主编,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9月出版)教材为命题范围。试题的参考答案按所指定教材中的有关提法来编制。
(三)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本课程的应用性很强,学习与掌握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在于指导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的实践。试题中既体现对考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测试,又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考核考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较强的动手能力,即运用所学知识较好地完成机关的公文写作、公文处理与整理(立卷)归档等实际工作能力。
(四)重点与覆盖面的关系
试卷覆盖到章,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大一些,次重点章节的权重比例小一些。单章考核分数一般不超过25%。
三、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
(一)考试形式
"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评分采用百分制,60分为及格线。
(二)试卷内容结构
各章节的内容均按大纲的要求进行考核。其重点章节的考核内容占分比例不低于60%,次重点章节的内容占30%左右,一般章节的内容约占10%。
(三)试卷能力结构
能力考核分为"识记"、"理解"、"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考核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20%左右、"理解"占25%左右;"简单应用"占30%左右、"综合应用"占25%左右。
(四)试卷的难度结构
试题难度分为"容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和"难"四个层次,不同难度的试题在试卷中的分数比例为:"容易"占20%左右,"中等偏易"占30%左右,"中等偏难"占30%左右,"难"占20%左右。
(五)试卷的题型结构
本课程的试卷题型包含:"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说明题"、"简答题"、"论述题"和"综合应用题"等六种题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