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一、行政大致有以下几种解释:
1、与立法、司法相对应的“行政”。
2、与政治相对应的“行政”。
3、与管理相对应的“行政”。
二、行政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所谓行政管理,就是指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对公共事务及其内部事务管理的总和。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行政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行政机关。
2、行政管理的对象包括社会公共事务和政府内部事务。
3、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进行,是一种执法活动或执行政策的活动。
三、当代西方行政管理学的发展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
一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至20世纪30年代以古典学派的理论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学。(代表人物及著作:威尔逊《行政研究》;古德诺《政治与行政》和怀特《行政学导论》;法约尔《工业管理及一般管理》;马克斯?韦伯;泰罗。)
二是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行为科学学派、决策学派、系统学派等理论为代表的行政管理学。(代表性的理论学派:行为科学学派;决策理论学派;系统理论学派。)
三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以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治理理论、后现代公共行政理论为代表的行下管理学。(占主导地位的理论学派: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治理理论;后果现代公共行政理论等。)
四、研究和学习行政管理学的具体方法:
1、规范方法;2、经验方法;3、案例方法;4、比较方法。
第二章 行政环境
一、行政环境的概念及内涵:
所谓行政环境,就是处于特定系统边界之外的,能够对系统的存在、运行与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事物与情势的总和。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1、行政环境是针对具体行政系统而存在的。
2、行政环境通过边界与行政系统相区分。
3、行政环境构成成分的关键属性在于能够对行政系统的存在、运行与发展产生影响。
4、行政环境因素既包括有形的事物,也包括无形的情势。
二、行政环境具有以下基本属性:
1、复杂性;2、相关性与综合性;3、层次性;4、动态性。
三、行政环境的类型:
1、以环境因素的形成过程及其与人类活动的关系为标准,行政环境可以划分为两种基本类型:自然行政环境与人造行政环境。
2、根据特定行政系统的作用与影响层次,可以把行政不环境划分为宏观、中观与微观三种类型。
3、以行政区划或者说一国政府的管辖区域为标准,行政环境因素还常常被分成:国际环境与国内环境两种类型。
四、行政生态学模式理论:
雷格斯《行政生态学》提出的行政生态学模式理论:
1、首先是家业社会的行政模式,被称为融合型行政模式。
2、其次是工业社会的行政模式,被称为衍射型行政模式。
3、再次是过渡型社会的行政模式,即所谓的棱柱型行政模式。
五、经济环境的主要因素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1、经济力量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2、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3、经济体制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4、科技发展水平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六、我国现行经济环境的基本特点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1、传统农业与高科技产业并存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状况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2、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3、受限市场模式及其对行政管理的影响。
第三章 行政权力
一、权力的分类:
1、从权力特性看,权力可分为:本原性权力和从属性权力
2、根据权力主体及目的,权力可分为:公共权力和私人权力
3、根据权力的作用领域,权力可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文化权力,社会权力。
二、行政权力的概念:
行政权力是一种公共性权力、从属权力,也是一种政治权力,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予行政管理权限的其他社会组织,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依法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一种能力或力量。
三、行政权力的基本特征:
1) 行政权力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以及被授予行政管理权限的非政府组织。
2) 行政权力的客体是一个国家领土范围内所有的公民及由公民组成的社会组织。
3) 行政权力的目的是实现国家意志。
4) 行政权力的重要基础是国家强制力。
四、行政权力的具体来源:
1) 强制力
2) 诱导力
3) 组织制度
4) 信息
5) 个人因素
五、行政权力的特性:
1、公共性,2、执性性,3、有限性。
六、行政权力的公共性主要体现在:
1、行政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公共机构,而不是个人或私人组织。
2、行政权力的活动领域是公共事务,而不是私人领域。
3、行政权力的目的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不是为私人利益服务。
七、行政权力的有限性主要表现在:
1、行政权力作用范围是有限的。
2、行政权力行使的方式是有限的。
3、行政权力是受监督和制约的。
八、行政权力与行政责任的关系:
1、就行政责任的性质而言,由于行政权力的公共性,决定了行政责任是一种公共责任。
2、就行政责任的产生而言,行政责任是一种基于行政职权关系而产生的责任。
3、就行政责任而言,行政责任是一种与行政权力相对等的责任。
九、西方发达国家地方分权的主要原因:
1、地方分权是为了提高行政效率
2、地方分权是为了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
3、地方分权是为 适应政治民主化的需要。
十、改革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的具体内容包括:
1、以宪法的形式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权的范围。
2、实现中央与地方利益分配的合理化。
3、实行地方分权和基层自治。
4、健全和完善对地方权力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