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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国际法》串讲笔记第九章

来源:河南自考网   加入时间:[2019-07-12 17:47]    点击数:

  第九章 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第一节 战争与战争法
  
  一、战争的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使用武力引起的敌对或武装冲突及由此引起的法律状态。①国家间进行②存在武装冲突事实为突出表现③作为一种法律状态存在
  
  二、战争与武装冲突法
  
  战争法是调整交战国之间、交战国与中立国和其他非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规范战争中交战方行为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第二节 战争状态与战时中立
  
  战争的开始:战争的开始,是一种法律状态,它标志着交战国之间的关系从和平状态进入战争状态。
  
  两种宣战方式:A.说明理由的宣战声明;B.附条件较后通牒
  
  战争开始的法律后果:外交和领事关系的断绝;条约关系发生变化;经贸往来的禁止;对敌产和敌国公民的影响(没收、征用、破坏、限制集中居住);敌性的确定。
  
  战争的结束:一种法律状态,分两步:停止敌对行动,结束战争状态;
  
  1、敌对行动的停止
  
  A.停战;B.无条件投降;C.停火与休战
  
  2、战争状态的结束(法律上)
  
  A.缔结和平条约;B.联合声明;C.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
  
  战时中立
  
  1、中立国权利
  
  A.中立国领土主权应得到交战国尊重;
  
  B.中立国人员的权益应得到保护;
  
  C.中立国与交战国任一方有权保持正常外交和商务关系
  
  2、义务
  
  A.不作为。不支持或帮助
  
  B.防止的义务。防止利用其领土和资源
  
  C.容忍的义务
  
  第三节 对作战手段的限制和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一、对作战手段和方法的限制
  
  1、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的基本原则
  
  A.“条约无规定”不解除当事国义务
  
  B.“军事必要”不解除当事国义务
  
  C.区分对象原则
  
  D.限制作战手段和方法原则
  
  2、对作战手段和方法限制的主要内容
  
  A.禁止具有过分伤害和滥杀滥伤作用的武器作用的使用:①极度残酷武器②有毒、化学和生物武器③核武器
  
  B.禁止不分皂白的战争手段和作战方法
  
  C.禁止改变环境的作战手段和方法
  
  D.禁止背信弃义的战争手段和作法方法
  
  二、对战争受难者的保护
  
  1、对于在战争或武装冲突发生时位于交战国境内的敌国平民一般应允许离境
  
  2、对平民应给予人道主义待遇
  
  3、伤病员待遇:无区别地予以人道待遇和照顾
  
  4、战俘待遇:战俘自其被俘至其丧失战俘身份前应享受规定的佥待遇和相关权利。
  
  第四节 战争犯罪一、战争犯罪的概念
  
  1、纽伦堡原则:
  
  A.从事构成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行为的人应承个人责任并受惩罚
  
  B.不违反所在国的国内法不能作为免除国际法责任的理由
  
  C.官职地位、政府命令不免除责任
  
  D.公平
  
  2、战争犯罪的罪名
  
  罪名: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结束国家间战争状态须经过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方式。下列哪种方式不意味着战争状态在法律上正式结束?
  
  A.无条件投降
  
  B.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一般由战胜国宣布
  
  C.交战双方共同宣布战争结束
  
  D.缔结和平条约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战争状态的正式结束。
  
  所谓战争状态结束是有关停止战争行动和结束战争的一切政治、经济、领土和其他问题做出较终的解决。国际战争法上,结束战争必须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其方式包括双边或多边缔结和平条约、战胜国单方面宣布结束战争状态和交战国双方发表联合声明结束战争,所以选项BCD所述方式正确但不合题意不应入选。而无条件投降是交战一方承认自己战败而要求对方停止战斗,并接受战胜国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其法律意义在于:标志着战败国的彻底失败,战胜国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处置敌国,包括暂时接管战败国的较高权力。因此无条件投降非结束战争状态的方式,故A项错误,为应选项。
  
  下列关于战争法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传统战争法只调整国家间的战争行为,现代战争法中的许多规则也被适用于非战争武装冲突
  
  B.传统战争法中,海牙体系主要是关于规范作战手段和方法的条约和惯例,日内瓦体系则主要是关于保护平民和战争受难者的条约和惯例
  
  C.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战争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灭绝种族罪、反人类罪、战争罪和侵略罪
  
  D.根据纽伦堡原则,战争中受命对平民进行屠杀的士兵不能免除其国际法上的责任,且不适用追溯时效制度,他国不得以政治犯名义给予其庇护
  
  C项中的四个罪名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四种国际罪行,二战后C项中的两个《宪章》确立的战争犯罪罪名是:战争罪、破坏和平罪、反人道罪。
  
  根据国际法律责任制度的新发展,下列哪些国际罪行实行“双罚原则”?()
  
  A.种族灭绝B.战争罪C.贩毒D.破坏和平罪
  
  二战后经过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确立了“双罚原则”,即对从事严重违反国际法的国际罪行的国家,在国家承担国家责任的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国家的领导人也要追究个人刑事责任。国际罪行有两重含义,一是国家所犯的国际罪行,而是个人所犯的国际罪行,只有前者实行“双罚制”,对个人国际罪行通常实行普遍管辖权,由各国国内法院进行管辖和审判,个人是责任的唯一承担者。本题中C选项即属于个人所犯的国际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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