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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文学体裁知识

来源:河南自考网   加入时间:[2019-07-30 16:50]    点击数:

  问题小说
  
  冰心是较早创作“问题小说”并产生较大影响的作家之一。她于1919年发表了第一篇小说《两个家庭》,此后接连创作了许多“问题小说”。所谓“问题小说”,就是以家庭、妇女、婚恋、劳工、青年等各种社会问题为题材,催人疑问,促人警觉,发人深省的作品。冰心“问题小说”涉及面很广,具有一定的思想深度。代表作有《两个家庭》、《斯人独憔悴》、《庄鸿的姊妹》、《还乡》等。女作家庐隐也是“问题小说”的创作者之一。
  
  京派小说
  
  在20世纪20年代末期到30年代,文学的中心南移到上海,继续留在京、津地区或其他北方城市的一个自由的作家群,当时也称“北方作家”派。“京派”并没有正式的组织,只是一种名称的沿用。“京派”作家创作的小说被称为“京派小说”。京派小说文风淳朴,贴近底层人民的生活,在现实主义的创作中融入浪漫主义的、表现主观个性的多种艺术手法。主要代表作家有沈从文、废名、芦焚等。沈从文的小说《边城》、《萧萧》、《长河》等是其中较为出色的作品。
  
  新感觉派小说
  
  20年代30年代初出现的“新感觉派”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创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新感觉派”小说的根本特点是特别强调作家的主观感觉而不太注重对客观生活的真切描写。刘呐鸥是“新感觉派”小说的较初尝试者,他创办于1928年9月的《无轨列车》半月刊,标志着中国“新感觉派”小说实践的开始。他的短篇小说集《都市风景线》是现代中国第一部“新感觉派”小说集。穆时英和施蛰存把“新感觉派”小说推向成熟和引身运用蒙太奇、人物心理分析等手法,凸现对现实生活的感觉和印象。《上海狐步舞》、《梅雨之夕》等是他们的代表作。
  
  语丝文体
  
  因语丝社成员创作的共有共同特征的散文而得名。语丝社得名于1924年11月在北京创刊的《语丝》周刊,由《语丝》主要馔稿人组成,主要代表人物有周作人、鲁迅、林语堂、钱玄同、孙伏园、俞平伯、刘半农等。《语丝》发表的主要是散文,在创作上,尽管语丝社同仁的思想和艺术主张不尽一致,但在针砭时弊方面形成了共同的风格:排旧促新,放纵而谈,古今并论,庄谐杂出,简洁明快,不拘一格-这就是“语丝文体”的鲜明特色。较具代表性的散文创作有两大方面:一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杂文,一是以周作人为代表的小品散文。
  
  诗歌的“三美”
  
  新月诗派代表诗人闻一多提出的有关新诗格律化的主张;具体是指诗歌的“音乐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
  
  东北作家群
  
  “东北作家群”是指“九。一八”事变后,一群从东北流亡到关内的文学青年在左翼文学运动推动下共同自发地开始文学创作的群体。他们的作品及时反映了处于日寇铁蹄下的东北人民的悲惨遭遇,表达了对侵略者的仇恨、对父老乡亲的怀念以及早日收回国土的强烈愿望。他们的作品具有粗犷宏大的风格,写出了东北的民俗风情,显示了浓郁的地方色彩。“东北作家群”的主要作家有萧军、萧红、舒群、白朗、端木蕻良、李辉英等。代表作有萧红的《呼兰河传》、《生死场》,萧军的《八月的乡村》等。
  
  现代派诗歌
  
  30年代在中国产生的现代派诗歌普遍受到法国象征主义诗歌的启发和影响。同时又承接了李金发为代表的20年代中国象征诗派的某些艺术追求。30年代中国现代派诗歌特别追求诗歌创作在总体上所产生的朦胧的美,追求以奇特观念的联络和繁复的意象来结构诗的内涵。现代派诗人往往以其特有的青春病态的心灵,咏叹着浊世的哀音,表达着对社会的不满和抗争,也流露出对人生深深的寂寞和惆怅。戴望舒是30年代“现代派诗歌代表”。
  
  新格律诗派
  
  得名于1928年1928年《新月》的创刊,是“新月派”的一个子系统,在新格律诗的探索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探讨了新诗由反对旧形式转而形成新形式的转变。当时的文坛新秀闻一多、徐志摩做了成功的尝试。闻一多提出了新诗的“三美”主张:“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奠定了新格律诗派的理论基础。诗集《死水》全面实践了闻一多新诗格律化的理论,并显示了诗人创作的基本风格。徐志摩在新诗的创作上深受英美诗的影响,《再别康桥》等诗篇充分体现了独有的意境美、音韵美和结构美。新月派诗人朱湘等的新诗创作也促进了新格律的发展。
  
  象征诗派
  
  以李金发为代表的象征诗派是“五四”以后出现在诗坛上的。象征派诗人受法国象征诗派的影响,讲求感官享受和刺激,重视刹那间的幻觉。象征派诗人否定诗歌与音乐的关系,完全把诗看为视觉艺术,这不同于新月派对诗歌音节美的重视。象征派的诗歌作品特点是“观念联络的奇特”,即一部分一个观念可以懂,合起来反而含意难清。他们讲究比喻,却过于难以捉摸。李金发于1925年至1927年出版的《微雨》、《为幸福而歌》、《食客与凶年》,是象征派诗歌的代表作。
  
  其他
  
  “精神胜利法”
  
  是鲁迅小说《阿Q正传》中阿Q形象所特有的性格特征,它的主要表现是:自欺欺人,自我安慰,总是幻想在精神上战胜对方;较能自尊自大,也较能自轻自贱,豪无人格而言;死要面子,讳疾忌医,从不敢正视自己的弱点;欺善怕恶,欺弱怕强,麻木健忘,糊涂终身。阿Q的“精神胜利法”绝不仅仅是其个人的性格,更是某种病态的民族性格的集中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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