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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1)

来源:河南自考网   加入时间:[2019-08-02 16:51]    点击数:

  1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其基本特征:①国家授予性;②专有性(独占性);③地域性;④时间性。
  
  2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性质):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耗损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3 综观各国立法文件,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包括的法律制度:①著作权法律制度;②专利权法律制度;③工业版权法律制度;④商标权法律制度;⑤商号权法律制度;⑥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⑦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⑧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4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因创造或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
  
  5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6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①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等有形物,著作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②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的属性是完整的,它不不受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著作权只能在一定的保护期内有效。
  
  7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①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法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②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只要求是独创的,不要求是首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③权利产生程序不同。著作权大多自动产生,专利权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④适用领域不同。著作权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8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①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商标权只是一种财产权。②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而商标权要求识别性,并不考虑商标是否由商标权人创作。③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而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
  
  9 中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①保护作者权益原则;②鼓励优秀作品传播的原则;③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原则;④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10 著作权的内容:著作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表演权、播放权、制片权、演绎权。演绎权又包括改编权、翻译权、注释权、整理权、编辑权。
  
  11 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著作权的人。其区别为:原始主体不以继受主体为存在前提,但继受主体享受的权利却是从原始主体处取得的,并以他人原有著作权的合法存在为条件。此外,原始主体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完整性比继受主体的权利表现的充分。
  
  12 著作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著作人身权或著作财产权之一部分或全部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13 内国主体与外国主体的区别:①保护条件不同;②作品首次发表的规定不同;③著作权保护期的起算不同。
  
  14 作者须具备的条件:①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人;②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著名的人即为作者;③作者通过创作劳动,产生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④法人、非法人单位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视为作者。
  
  15 继受主体取得著作权的情况:①因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取得著作权;②因合同而取得著作权;③著作权的特殊主体—国家。
  
  16 合作作品与编辑作品的区别:①编辑作品的各作者之间不必具有合意,而合作作品要求各合作者之间有共创作品的愿望;②编辑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是可区分的,而合作作品中各作者的成果有时可分,有时则不可分;③编辑作品以编辑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以合作作者的共同名义发表。
  
  17 编辑作品与原作品的关系:①编辑作品上对原作品的进行改编、翻译、注释或整理而产生的,因此没有原作品也就没有该编辑作品;②编辑作品必须充分尊重原作品,不得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或其他贬损性处理;③编辑人在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18 我国著作权法对合作作品权利归属及行使的规定:①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行使著作权时要征得全体合作人的同意;②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③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④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品,是不能单独使用的作品,合作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他方行使。
  
  19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是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其权利归属,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明确约定或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0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或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品成为著作权客体的条件:独创性和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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