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信用卡法律制度
第一节 信用卡的概念与管理
一,我国信用卡的概念与发展
1.信用卡的概念:银行向客户发行的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消费费用、储蓄和汇兑多种功能。
2.信用卡的种类和发展:按适用对象分为单位卡和个人卡;按信誉等级分为金卡和普通卡;按币种分为人民币卡和外币卡;按载体分为磁条卡和智能卡(或IC卡)。
信用卡从1946年美国狄纳斯俱乐部开始发行商业信用卡,1952年美国加州富兰克林国民银行首次发行了银行信用卡。
在中国,1985年中国银行发行了长城卡;1989年中国工商银行发行牡丹卡;1991年中国农业银行发行了金穗卡;1990年中国建设银行代理人民币万事达卡合人民币维萨卡。
二,我国信用卡管理的基本内容
1.信用卡管理法规的必要性
2.信用卡管理主要内容:(1)统一管理,(2)特许制度,(3)银行内设部门
第二节 我国信用卡业务规则
一,业务规则:1.单位卡特殊标志;2.标准管理;3.交存备用金及担保;4.授权审批制度;5.通存通兑(银联)6.允许的透支;7.透支计入贷款。
二,特约规则:1.不得拒收;2.不得支付现金;3. 手续费限制
三,业务管理:1.特许业务;2.资格条件;3.申请资料;4.章程主要内容;5.报表。
四,信用卡申领与销户:1.申领资格资格条件;2.申领程序;3.账户管理;4.销户;5.挂失。
五,转账结算:1.消费用卡;2.审查要素;3.受卡程序;4.结算程序:(1)进账处理(2)退货处理(3)清算资金(4)付款划转(5)异地转账。
六,存取现金,1.存入现金2.支取现金
第三节 《刑法》中的信用卡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或作废的信用卡,或冒用他人信用卡,或采用恶意透支的手段进行金钱诈骗,并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其处罚分为:(一)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二)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